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福建:9月18日公布计划 19日填志愿23日补录
来源:东南早报(泉州) 2006-9-1 9:19:10 【字体:小 大】

高职(专科)和高职单招高校补录9月18日公布计划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9月19日起填报志愿23日起补录

早报讯(记者康云)福建省招委会研究决定,将于9月23日至27日对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招生计划空额的高职(专科)和高职单招高校进行补充录取。

补录学校及专业计划将于9月18日公布,填报补录志愿时间为9月19日至20日。

省高招办昨日发出的通知说,此次补录主要是对因新生报到流失而造成招生计划空额的高职(专科)和高职单招高校进行的。补录志愿设专科提前批和高职(高专)批两栏。考生填报的补录志愿,将作为考生参加补充录取的惟一录取依据。补充录取适用的有关招生政策、规定以及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变,省高招办在进行补充录取工作时采取的录取方式、原则不变。

同时,省高招办提醒:已经被录取的考生没有资格参加志愿填报和补录。

省高招办将于9月18日前汇总高职高专和高职单招批院校(专科)的补录计划并向社会公布补录学校及专业计划,考生可通过福建招考在线(www.fjzs.com.cn)或向县(市、区)高招办查询相关信息。

凡未被高等学校录取的本省2006年普通高考考生(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具备补录资格),于9月19日至20日17:00前,凭本人《准考证》到高考报名所在的县(市、区)高招办(含考试中心)指定的地点办理补录志愿填报手续,逾期不再受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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